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工作由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主導,2018年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等政策,頒布了《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和《國家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目錄》,各地先后對工業固廢評價工作開展進行了一系列探索,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于2018年11月9日頒布了《山東省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管理實施細則》。 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企業需滿足的基本條件: (1)被評價企業為開展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的企業; (2)被評價企業為依法合規設立; (3)被評價企業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 另外,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企業可委托評價機構對利用其固廢的企業進行評價,以此申請暫予免征環保稅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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